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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招生将实行电子注册 不够普高线不得上普高
信息来源:华商报 发布时间:2008-6-27 15:35:40 点击:1251次 【关闭】

华商报讯(记者 耿彦红) 西安市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即将开始,西安市教育局昨日下发通知规定,不够普高线,不得上普高。中职生录取将实行电子注册,不得有偿招生。

不够普高线 不得上普高

今年,城郊六区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仍然采取同时录取的办法,并制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对于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城郊六区学生,由考试招生部门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在招生过程中,决不允许把分数线以下的学生通过各种办法调整到普通高中,否则,将对区县、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对所招学生不予建档。

上中职实行“四不限”“两自愿”

今年,西安市职业高中计划招收2.4万人,并创新招生机制,各区县教育局、职业学校实行“不限年龄、不限地域、不限应届生、不限学制”和“考生自愿选择学校、自愿选择专业”的招生政策,积极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复转军人、进城农民工、青年农民和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招生,实行注册入学。

中职招生将进行电子注册制

为避免出现“双学籍”即一名学生同时被几家学校录取的现象,教育部要求对中等职业招生尽快实行电子注册制度。

目前西安市正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各区县要做好学生电子档案管理和学籍电子注册制度等工作,按照招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录取审批后的新生名册建立学生电子档案。

对学校擅自委托个人或非法招生中介机构招收的学生,不得为其办理新生学籍及电子注册手续。

鼓励招收高考落榜生

西安市教育局鼓励、支持和动员各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高考落榜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实行注册入学,以就业为导向安排教学内容。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学制原则上为一年,工科类、医科类专业学制可按一年半安排,学生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统一纳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考试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不得实行有偿招生

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要加强对民办职校的招生管理,民办职校不得擅自与成人高等院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联合办学或以其名义招生,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招生信息误导学生。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学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各区县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严禁乱收费。各初级中学不得通过向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对于要求退学的学生,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学、退费手续,不得故意拖延和刁难。对于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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